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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实施汽车驾驶人考试互联网预约平台的公告

 编辑: 2015-06-19 16:21:59  |  点击: 7100

      自7月1日起,公安考试部门取消考试名额分配制度,由符合培训课时条件并通过学校审核结业及运管机构审核鉴定的学员自行在网上约考。丽水市公安考试部门自6月18日起,开始启动学员网上约考试运行,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同时启动实施汽车驾驶培训记录网上审核鉴定制度。为方便各方操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课时最低限定(IC卡计时)

      科目二:16课时(包括模拟器训练2学时);

      科目三:15课时(包括模拟器训练1学时)。

      (上述为运管机构网上审核鉴定的最低课时限定,学员培训的实际学时一定要以各驾校与学员签定合同并收取培训费的学时为准。)

二、培训学时上传方式

      1.驾校及时将培训记录在网上审核送出。网上具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培训课时记录是约考学员在约考前的必备条件,各驾校操作人员要确保学员的课时足额并及时通过计时管理系统审核上传运管部门。

      2.各级运管部门负责培训记录签单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将驾培机构送交的培训记录进行审核鉴定,点击审核后数据讲自动上传。

三、学员档案管理

      为节约成本,减轻负担,培训记录实行网上鉴定后,运管部门不再对学员的档案进行要求,但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及《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也为了维护学驾双方权益,驾校方仍需与学员签署《培训合同》并给学员发放《结业证书》。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加强领导。学员自行约考及培训记录网上签单制度的改革都是便民利民的重大举措,各级运管部门及驾培机构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本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各部门的相关衔接,实现平稳过渡。

      2.加强沟通。新的约考及签单方式与以往有众多不同,在操作上又不清楚或者有疑问的地方一定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咨询或者联系,以便于问题的及时解决。

      3.计时系统上的相关技术问题可及时向维尔公司驻丽水站工作人员联系解决,也可以向当地运管部门反映。

      4.公安约考系统网络上的问题请及时向公安考试部门联系解决。


附:丽水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互联网预约平台

       http://220.191.252.230/drv_web/